农业农村部《全国渔业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发布时间: 2026-09-14
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《全国渔业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 农渔发〔2026〕17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、渔业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: 现将《全国渔业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 农业农村部 附件: 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, 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“ 十五五 ”是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。 为贯彻落实《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、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 十 五个 五年 规 划 纲 要》、《 加 快 农 业 农 村 现代 化“ 十五五 ”规划》、《 生态保护“ 十五五 ”规划》,编制本规划。 一、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,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,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 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, 加快构建渔业新发展格局 , 着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,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,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, 坚持量质并重 ,坚持创新驱动,坚持绿色发展 , 一体推进养殖业、捕捞业、资源养护、全球渔业治理,充分发挥渔业多功能性,把渔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,助力农业强国、海洋强国建设。 到2030年,渔业水域面积保持稳定,经营主体活力不断增强 ,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,优质水产品供给量明显增加 , 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。 设施渔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 , 核心技术装备加速攻关 ,大数据、人工智能应用更加广泛。 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, 海洋渔业资源衰退趋缓 ,珍稀物种种群稳中有增。 渔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,海洋渔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二、发展高质量水产养殖业,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和提高品质并重 (一)稳定和拓展养殖空间。在保护好生态环境、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,坚持宜渔则渔, 向江河湖海要食物。优化养殖 生产布局 ,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 ,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,稳定水产养殖基本盘。科学合理利用设施农用地、盐碱地、稻田等各类国土资源,充分挖掘宜渔潜力,稳步推进养殖区域由内陆、近海向深远海延伸,构建陆海统筹、立体开发的新型养殖空间。 (二)提质淡水养殖。加快传统养殖池塘改造升级,确定合理养殖密度, 鼓励 池塘 生 态养殖,建设养殖尾水设施 , 做到“品种—产量—水处理能力”相适配 ,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,探索池塘底泥和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。 因地制宜发展工厂化循环水、陆基圆池( 桶)等现代设施养殖。科学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,规范有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 , 因地制宜发展冷水渔业 , 积极发展盐碱地渔业利用。优化养殖结构,构建主导与特色品种各有侧重、互为补充的生产布局。 (三)做优海水养殖 。构建空间布局优化、资源节约集约、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海水养殖模式。优化近海养殖 规模和布 局 结构 ,升级筏式、吊笼、底播、网箱、围栏等海上养殖设施 ,提升环保和抗风险能力。拓展深远海养殖 ,着力提升养殖设施装备的系统配套性、运行安全性、经济适用性与智能化管控水平。积极发展海水陆基循环水养殖。加快传统海水养殖池塘标准化、环保化改造 ,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,科学选择尾水排放点 , 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,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。 (四)强化质量安全与投入品管理。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,推动质量安全、尾水达标、环境优美、渔民增收相统一的高质量水产养殖理念嵌入养殖产业全链条,打造一批品质过硬、特色突出、竞争力强的养殖水产品品牌。加强规范用药指导,严打滥用药行为 ,推进生态净养模式发展。健全疫病监测预警体系 ,建设渔业官方兽医队伍 ,落实苗种产地检疫制度。制定精准饲料配方技术方案 ,集成应用精准饲养技术。优化水产用兽药审批流程,支持产业急需水产用新兽药研发。 严格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监管,严查制假售假、虚假宣传行为。规范水产养殖调水用品管理。
(五)推进捕捞业可持续发展。深入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 , 国内海洋捕捞年度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以内,建立动态评估核定机制 ,各沿海省份海洋捕捞产量不超过分省控制目标。持续控制海洋捕捞强度 ,严控大中型渔船规模 ,推动减船转产 , 引导捕捞强度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。发展选择性强、资源友好型捕捞方式 ,严格限制饲料生物捕捞 , 禁止捕捞幼鱼用于养殖投喂和饲料加工。 (六)实施渔船分类分级管理 。落实渔业法要求,完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让、捕捞许可证审批等渔船管理制度。开展渔船管理改革 ,优化渔船管理方式 , 健全完善渔船租赁制度 , 调整拖网渔船更新改造政策,稳步下放小型渔船管理权限 , 激 活基 层 管理 活力。推广渔船证书电子化 , 落实海洋捕捞渔船过户“一件事 ”。优化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 ,推行分品种、分类型限额捕捞。持续完善渔具渔法管理制度 ,推广绿色捕捞技术。 (七)全面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管。扎实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,持续细化落实“ 防大风、防碰撞、防漏水、防侧翻、防火灾、防中毒 ”工作措施 ,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 ,全面实行渔船安全隐患“自查—抽查—整改 ”制度。 协同强化渔船设计、建造、检验环节监管和网具规范管理。 督促落实渔船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共同监管机制。加强基层船管站建设 ,修订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, 强化船员培训考试管理。 健全安全应急体系 , 落实大风召回与领导带班制度。推进互助保险改革 , 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科技赋能。 (八)提升现代化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水平。优化渔港规划布局 ,统筹推进渔港等级认定、不动产权属登记及名录发布工作 ,加快提升现代化渔港防灾减灾能力 ,提升防风、避浪、消防等综合应急能力。强化依港管船 ,加快实现港区视频监控、电子围栏全覆盖 , 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、安全检查、船员管理等制度 , 实现渔船全流程闭环管理。 支持渔港港务改革试点,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参与渔港建设运营 , 探索“ 以港养港 ”可持续发展模式 ,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渔港经济区。 (九)强化渔政执法。加大“中国渔政亮剑 ”专项执法行动力度 ,严厉打击超员、超载、超风级出海作业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 , 严厉打击擅自拆卸北斗等安全通导设备、越线越界、跨海区作业、船证不符、船网不符、网证不符、违反伏季休渔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,严厉打击“三无”船舶非法捕捞。
四、系统性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,守牢资源安全底线和持续利用并重 (十)坚定不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。优化完善禁渔专项工作机制 , 强化部门协同 , 压 实各方责任。加强联合执法与行刑衔接,清理非法捕捞“三无”船舶和禁用渔具 , 规范娱乐性垂钓管理 ,推进渔政执法能力建设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,保持高压严管态势。实施旗舰物种拯救行动 ,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 ,推进栖息地修复与生态调度 ,修复河流连通性,畅通洄游通道 ,完善资源调查监测体系。优化动态精准帮扶机制 ,持续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。 (十一)强化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保护。建立渔业水域、重要渔业水域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梯次保护制度。严格涉渔工程环评,完善生态补偿机制,创新补偿资金使用管理,统筹开展流域性整体性修复。健全资源环境调查评估网络 ,发布调查规范 ,定期发布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。完善并科学调整差异化休禁渔制度。推进人工鱼礁、海藻场等生态修复工程,科学开展增殖放流 ,严控苗种质量,防范外来水生生物入侵 ,建立健全效果评估体制。 (十二)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完善。保护制度 ,实施中华白海豚、长江江豚等旗舰物种专项保护计划 , 强化重点物种精准管护。通过就地修复、迁地繁育、离体保存、野化放归等综合措施 ,构建由一家主体牵头公益保护一个物种、带动各方广泛参与的“ 1 + N”公益保护新体系。提升救护能力 ,建设收容救护网络并完善设施 ,搭建全国统一的救护信息平台。加强科普宣传 ,攻关濒危物种保护关键技术 ,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。
五、履行负责任渔业大国责任,守牢涉外安全底线和稳定发展空间并重 (十三)发展现代化远洋渔业。优化远洋渔业区域布局 , 稳妥推进新渔场新资源绿色可持续开发 , 严格控制远洋渔船规模。加强远洋渔业规范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。优化远洋渔业履约评估、项目审批等监督管理制度 ,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,压实地方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。研究出台远洋渔船标准船型。 (十四)深度参与全球渔业治理。主动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多边渔业治理,扩大和加强区域渔业合作。遵守我国缔结或参与的相关涉渔国际条约、协定及相关安排,提升履约监管能力 ,做好信息通报,坚持“零容忍”打击非法捕捞。积极参与国际渔业治理规则制定,提升我国规则塑造力和制度性话语权,推动建立公平国际秩序,培养专业治理人才。 (十五)务实开展涉渔对外合作。深化同周边国家渔业交流合作,共同养护渔业资源 ,维护生产秩序。加强与重点渔业国家政府间合作 , 推动建立长期稳定、互利共赢的渔业合作关系 ,拓展与共建“ 一带一路 ”国家多层次合作。面向渔业可持续发展共性问题 ,开展国际科技协同攻关。加强国际贸易政策研究 ,积极应对贸易壁垒 , 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,依托超大规模国内市场抵御化解外部风险 ,推动国内生产与国际贸易在更高水平上相互促进、良性互动。 六、发展渔业新质生产力 ,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(十六)振兴水产种业 。 聚焦 20 个核心种类 ,组织科研企业力量 , 强化种业创新 , 开展全基因组选择、分子设计育种等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, 突破人工繁育瓶颈 , 提升规模化自繁能力 , 摆脱国外引种和野生捕捞依赖 , 实现种源自主可控。实施“ 蓝色种业 ”创新行动 ,选育适配深远海养殖、盐碱水养殖、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场景的突破性优良品种。改革新品种审定制度,优化审定流程。加强苗种进出口管理,推广抗病抗逆等优良复合性状新品种。 (十七)推进渔业设施装备升级和人工智能应用。淡水养殖重点推动精准投饲、智能巡检、残饵粪便收集、水处理、高效起捕等装备迭代升级。 海水养殖加强耐用可靠网箱网衣与智能清洗机器人、集中收获等设备研发。近海捕捞着力加强节能高效、选择性强的渔具渔机及船载智能终端研发。 远洋渔业重点发展捕捞加工一体化渔船 , 突破生态友好型渔具、船载精深加工等核心技术。深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渔业全链条、全场景融合 , 积极推动“ 人工智能+ ”渔业发展新模式。构建“ 陆海空天 ”一体化数据采集网络 , 推进智慧养殖、智慧捕捞、智慧流通、智慧销售 ,打造智慧决策管理平台。 (十八) 实施水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。以水产品加 工流通业为重要引擎,引导和带动养殖、捕捞生产 , 精准对接消费市场 ,分类抓好重点品种、重点区域加工流通。聚焦主产区以及内陆地区冷链短板,支持建设塘头、渔港等产地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、区域性冷链物流枢纽。推动重点加工技术攻关,加快加工设备智能化 ,完善全链条温控供应链体系 , 降低流通损耗率。 推广订单农业、股份合作等模式 , 明确利益分配比例 , 引导渔民参与加工流通环节 ,拓宽增收渠道。 加强产区销区协同联动 , 搭建跨区域产销对接平台 ,推动优质加工水产品直达终端市场。 ( 十九)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。 建立健全养殖加工风险预警及生产信息发布机制 , 密切跟踪产销动态 , 引导养殖主体按需生产、错峰上市 ,促进供需平衡。 加快制修订覆盖生产、加工、流通全链条的行业标准 ,鼓励行业学会协会、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并推广团体标准 , 引导生产主体贯标用标 ,提升渔业全产业链竞争力。 建立水产品营养品质评价体系 ,推动优质优价。培育壮大龙头企业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 , 打造特色区域公用品牌 , 培育一批全产业链产值百亿、千亿级优势特色养殖产业 , 带动广大渔民共同发展。 出台休闲渔船管理办法 , 改造渔村、渔港、养殖区环境 , 完善休闲设施 ,推进“ 渔业+ ”产业融合。 深入挖掘传承渔文化 , 支持观赏水族产业发展 , 不断拓展渔业多元功能与价值。 七、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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